還在煩惱今年母親節不知道要送什麼母親節禮物嗎?這邊有很多適合媽媽的好吃的千層蛋糕宅配戒指、項鍊、還有超好吃的母親節蛋糕宅配推薦,歡迎來到這邊挑選適合的母親節禮物好吃的千層蛋糕宅配,配件飾品專區內都有很適合送給母親的禮品,母親節禮物要送什麼?母親節禮物推薦好吃的千層蛋糕宅配,母親節禮物專賣店,專售母親節禮物排行、母親節禮物推薦、好吃的千層蛋糕宅配母親節禮物diy、特別母親節禮盒等、各種款式精緻溫馨的小禮物




母親節蛋糕宅配推薦







▲涉案人出現在遭竊套房樓層的時間,與監視器遭移動時間相符,成為竊盜證據。(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市警五分局和緯派出所受理謝姓民眾報案,稱12月29日自澎湖來台南遊玩,將行李寄放於乾姐租屋套房處,當天深夜返塔吉特千層專賣門市高雄回時發現放在行李內的皮夾遭人竊取,內有證件、機票及現金1萬餘元,警方深入追查,循線查獲涉案人董姓、林姓等2名男子送辦。

警方說,經調閱該出租套房外影像,發現29日晚間9時許,遭竊之套房樓層轉角錄影系統有遭人移動的跡象,經清查過濾各樓層出入人員,發現4樓某號房的兩名男子形跡可疑,其出現在遭竊套房樓層的時間與監視器遭移動時間相符,經查訪房東得知承租房客為林姓男子(33歲)、董姓男子(25歲),2人有多項竊盜前科。

員警前往現場調查時,適遇董嫌返回租屋處,董嫌神情緊張,警方說明來意要求至派出所協助調查,董嫌對竊案矢口否認。

因被害人和董嫌同為澎湖人,警方告知被害人因證件、機票遭竊無法搭機回家,動之以情,並出示掌握之監視影像證據,終於突破董嫌心防,坦承其因缺錢還債,在林嫌提議下,竊取房東的萬能鑰匙,由他負責移動鏡頭,讓林嫌進蛋糕 台北入行竊,警方隨後策動林嫌到案,並交付剩餘贓物發還被害人,全案偵訊後將林、董2人依涉竊盜罪嫌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妳先閉眼再張開男視訊女友上吊亡

見警車整隊敬禮!國小舉手到國中

洪慈綪涉收回扣夫深夜遭收押

「你求情他要命」30秒酒駕片太震驚

高雄4小時兩槍擊!5大學生險遭爆頭

集體燒炭破案!姑姑想死4女陪葬

即/母親節特惠活動土豪哥改列嫌疑人!檢25日傳喚

亂撕貼紙遭制止父怒嗆賣場店員

模特兒說成年了被攝影師性侵

國中女「被誰用過?」母親節促銷餐廳寫信淚訴

淘寶網購外來種螞蟻恐釀生態危機

4歲男童尿床慘遭狠心父虐死棄屍山區

遊台遭色運將染指韓女公開信曝光

尾牙墜樓亡同事:電梯門僅掛著



2017-02-0318:2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高姓電腦工程師上班遲到,不想請假被扣薪,竟利用專業「駭」入公司的人事系統,竄改出勤紀錄,虛增工時208小時,總計溢領薪水4萬1718元,遭士林地方法院依行使變造準私文書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緩刑2年。判決指出,高男在公司擔任研發高級工程師,時薪204元,2014年某日上班遲到,便研究人事系統網站程式碼,破解登入密碼侵入系統,竄改刷卡紀錄。因第一時間未被他人發覺,他食髓知味,接下來的10個月若有遲到,都利用此方式偽造全勤,總計虛增工時208小時,直到他離職後,公司進行資訊安全查核,才發現紀錄遭到竄改。高男出庭時始終承認犯行,並請求減刑。法官認為,高男為圖免扣薪之小利,利用科技專業變更打卡紀錄,客觀上不足引人同情,不適用減刑,但考量高男無前科,已償還溢領薪資,且上班日工時大多超過9小時,有時還達11小時,公司所受損害非鉅,因而宣告緩刑。

中國時報【邱琮皓╱台北報導】

周休二日新制「一例一休」上路,前台北市勞動局長、現執業律師陳業鑫表示,從去年12月6日三讀通過新制後,行程一路滿到3月底,笑稱「連吃個早餐,都看到隔壁阿姨在說兒子的班表被一例一休影響」,現在外界抱怨《勞基法》母法缺乏彈性,但他也坦言,重頭戲在勞動部接下來將公布的施行細則,看是否能在母法給予解釋的彈性,減緩母法的壓力。

陳業鑫說,現在市場上最搶手的不是派遣人員,而是懂得一例一休的人資人員,「甚至年薪百萬還找不到人」。這次修法之後,《勞基法》複雜程度之高,不論是一般業者,他表示,就連具備法學背景的律師都不一定弄得清楚。

勞動部針對休息日工時計算,強調也是要以《勞基法》第24條中對加班費的規範來計算,工時同樣也是「做1算4」。陳業鑫質疑,「這是第24條,放在《勞基法》第三章工資中,並不是在講工時,這部分可以講怎麼算加班費,但為什麼工時也要算4小時,這樣會導致加班空間被壓縮、吃掉每個月的加班總額。」

他更舉例,如果有一個勞工每個月的5個休息日都進公司加班1小時,這樣子就會被計入加班工時20小時,「加班費被算20小時的價,那是加班費的規定,但工時是在第四章,怎麼會用來解釋工時」,他認為問題出在勞動部對法學體系解釋出問題。

另外,陳業鑫也認為,特休假能否遞延也是個問題,「現在新增資淺勞工滿六個月有3天、但他們滿一年又有七天,現在可以讓他們湊成10天嗎?不行,現在都要換成錢」。他認為,立法者及執法機關應該是保障勞工權益,「勞工選擇才是權益」。

《網友觀點》Yahoo奇摩新聞歡迎您投稿!對於這個社會大小事有話想說?歡迎各界好手來發聲!用文字表達你的觀點。投稿去---->

★更多相關新聞

初一、二上班 雇主付休息日加班費輪班守則 專家:先例後休再國假飯店過年搶工讀生 時薪飆170元「哪來那麼多員工」 餐飲業好苦一例一休上路 長照機構難排班
40843632E5DB8B4E
arrow
arrow

    鐘珮珊臨蝗沼賢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